门诊
就诊手续
【初诊(初次就诊者)】
*持有介绍信者
请填写“诊疗申请书”后,将其与介绍信、保险证一同提交到①地区医疗协作窗口。
*没有持有介绍信者
请填写“诊疗申请书”,将其与保险证一同提交到④综合受理处(新来院受理处)。
请填写“诊疗申请书”后,将其与介绍信、保险证一同提交到①地区医疗协作窗口。
*没有持有介绍信者
请填写“诊疗申请书”,将其与保险证一同提交到④综合受理处(新来院受理处)。
【复诊(同一诊疗科第2次以后接受诊疗的患者)】
*有预约者
请在院内1楼及2楼设置的“复诊自动受理机”上插入诊察券,领取“门诊就诊票”。
・诊疗预约日的变更,请于前一天(平日14点~17点)前打电话到门诊受理处。
(有可能通过电话更改不了日期时间)
请在院内1楼及2楼设置的“复诊自动受理机”上插入诊察券,领取“门诊就诊票”。
・诊疗预约日的变更,请于前一天(平日14点~17点)前打电话到门诊受理处。
(有可能通过电话更改不了日期时间)
*没有预约者
请将希望就诊的诊疗科告知综合指南处的保险证确认角或④综合受理处,并同时提交诊察券和保险证
请将希望就诊的诊疗科告知综合指南处的保险证确认角或④综合受理处,并同时提交诊察券和保险证
*只接受检查者
请在院内1楼及2楼设置的“复诊自动受理机”上插入诊察券,领取“门诊就诊票”。
请在院内1楼及2楼设置的“复诊自动受理机”上插入诊察券,领取“门诊就诊票”。
结算的步骤
诊疗结束后,请向⑥计算窗口提交“门诊就诊票”或“基本日程表”,在“自动精算机”
或⑤结算窗口付款。
(也对应JCB、VISA等信用卡支付)
或⑤结算窗口付款。
(也对应JCB、VISA等信用卡支付)